主要产品:焊钉、栓钉 剪力钉 圆柱头焊钉钢结构螺栓

专注钢结构产品系列钢结构配件系列产品专业供应商

18330064396

您的位置: 首页 > 行业资讯

咨询热线

18330064396

天津、云贵渝、东三省等12个省份将暂缓新建地铁

浏览次数:583 发布时间:2024-01-25

为做好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工作,近日国务院下发通知,12个重点省份近期不得再新建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域(郊)铁路项目。

据相关消息,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,要求天津、内蒙古、辽宁、吉林、黑龙江、广西、重庆、贵州、云南、甘肃、青海、宁夏12个重点省份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。

要求全力化解地方债务风险,在地方债务风险降低至中低水平之前,严控政府投资项目,严格清理规范在建政府投资项目。

上述省份原则上不得在交通、新基建等七个领域新建(含改扩建和购置)政府投资项目(含地方各级政府投资项目)。

其中,交通领域具体范围包括:地方高速公路,不涉及增建跑道的民用运输机场改扩建,通用机场,以航运功能为主的运河,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域(郊)铁路项目。

对于在建项目,将按照有关原则进行评估,确定续建、缓建或者停建,根据评估结果分类进行清理规范。

不过对于重大政府投资项目,如纳入到国家“十四五”规划的干线铁路项目,仍可以按照原有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,财政资金将给予支持,并可以通过合法贷款筹集建设资金。

多位轨道交通行业人士称,12个重点省份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域(郊)铁路项目总投资已经超过50%,并落实了续建资金的,原则上仍可以续建;如项目总投资未经超过50%,但经省级发展改革委严格审核通过,并落实了续建资金的,原则上也可以续建。

而在缓建或停建方面,该人士透露,项目总投资虽然超过50%,但存在重大问题的,总投资未超过30%的都应缓建或停建。

对于12个重点省份何时对城市轨道交通和市域(郊)铁路项目恢复建设,上述人士称,这还需要国家发展改革委继续上报,调整政策后才可恢复建设。